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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埃及大使馆办理公证简介
2006/01/01

  中国驻埃及大使馆可受理常驻埃及的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中国公民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事实和行为原则上应向中国境内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

  一、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我国驻外国大使馆、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中,亦有涉及公证和领事认证的规定。

  二、中国驻埃及大使馆使领馆主要办理以下几类公证:

  声明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婚姻状况公证、健在公证、居留公证、部分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等。

  三、申办公证所需材料:

  1、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且护照中应该有有效的埃及常驻签证。

  2、填写完整的[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

  3、缴纳申请费(具体请参见收费标准表)

  4、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使馆的建议,提供其他所要求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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