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埃关系 中阿关系 大使信息 使馆信息 领事服务 看中国 走进埃及 友情链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使馆信息
申请办理旅行证
2006/01/01

  

  一、中国内地居民申请办理旅行证

  持埃及旅游签证、访问签证临时出国人员,护照遗失后

  可申请旅行证,供回国旅行使用。

  需提交的材料

  1、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护照及签证的复印件;

  3、三张护照相片(小2寸,48X33毫米,白色底色);

  4、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

  回国证明申请表》;

  5、本人书写护照丢失的经过

  办理时间:约20天(节假日例外),无加急服务。

  费用:(详见证件收费表)

  注意事项

  1、需持照人本人来本馆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请在申请表上写明便于联络的电话或手机号码,以

  便通知您领取旅行证。

  二、港、澳、台同胞申请办理旅行证

  未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的港、澳、台同胞,往返中国大陆需申请旅行证。

  需提交的材料

  1、护照及长期居留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三张护照相片(小2寸,48X33毫米,白色底色);

  3、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

  回国证明申请表》。

  办理时间4个工作日。

  费用:(详见证件收费表)

  注意事项:需持照人本人来本馆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推荐给朋友
  发表评论 打印本稿